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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江苏好人”孙芹:放飞“蓝纸鹤”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
发布日期: 2024-03-20 阅读人数: 172

近日,由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、江苏省美德基金会主办的2023年第四季度“江苏好人榜”发布仪式在徐州举行。射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、一级检察官孙芹榜上有名。

 

2013年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至今,孙芹始终坚持“未”爱拨正航向、“未”爱聚生能量、“未”爱点亮温暖,用拳拳之心、切切之情,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因成绩突出,孙芹先后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、全国2021年度“平安之星”、江苏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。

 

联合11部门启动“阳光工程”

 

在办理一起侵害智残未成年女孩的案件中,作恶者得到严惩,但孙芹没有止步。如何改变受害女孩小玲(化名)的困境,让孙芹陷入深思:普通的司法救助杯水车薪,只有发动全社会的力量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小玲的生存环境。

 

3个小时,41个电话。当孙芹一遍一遍述说着这个孩子的境况时,民政、残联、妇联等部门和社会各界都伸出了援助之手,3万元司法救助金经快速审核进入小玲的专用账户,射阳县残联决定每年为小玲提供1.4万元经济救助,射阳县民政局局长亲自协调将小玲临时安置到“中国好人”周守伟负责的“救助中心”。随后,孙芹根据小玲家庭实际情况,启动支持变更监护权程序,将小玲长期安置在射阳县社会福利院。

 

发端于个案、着眼于类案、不止于办案。孙芹和她牵头组建的“蓝纸鹤”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吹响集结号,联合11个职能部门、社会团体,启动关爱智残未成年人“阳光工程”,对全县智力残疾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状况开展调查,催生该县《智障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实施方案》出台,为全县智残未成年人送去阳光和希望。同时,孙芹牵头组织社会志愿者成立“蓝纸鹤”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中心,包含6名检察官在内的66名志愿者参与其中,筹集帮扶资金,帮助智残未成年人改善居住环境,提供技能培训岗位;走进失学厌学未成年人的家庭,帮助8个孩子重回课堂。

 

建立私人定制帮教机制

 

“我真的知道错了!”一起盗窃案涉案少年失声痛哭的场景,像一记重锤,狠击在孙芹心上。为更好地挽救失足未成年人,孙芹推动出台《附条件不起诉对象考核奖惩办法》,对附条件不起诉对象在考察期间的现实表现实行积分量化考核,鼓励涉罪未成年人积极参加公益劳动、社会实践、法治教育等。检察机关根据涉罪未成年人考察期间的现实表现,决定缩短或延长其考察期,严防“附条件不起诉”变成“无条件不起诉”。

 

在孙芹办理的一起聚众斗殴案中,在校生小高(化名)因为朋友间的义气参与犯罪。审查起诉期间,小高对自己冲动的行为后悔不已。考虑到其系初犯,家庭帮教条件良好,射阳县检察院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,决定对小高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,并设置考验期。同时,孙芹牵头组建由“一名未检检察官+一名属地‘蓝纸鹤’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中心志愿者+学校、社区等有关人员”组成的帮教小组,建立“私人定制”帮教机制。考察期间,小高积极参与该院组织的文明创建、爱老助老、法治宣传等公益活动,每月书面向帮教小组汇报思想和生活情况。因在校表现优异,小高获得“优秀学生会干事”“运动会优秀志愿者”等荣誉。鉴于小高积极配合教育矫治且矫正效果明显,经帮教小组申请,该院综合考虑考察表现、帮教积分等,决定对小高缩短考验期一个月,对其宣告不起诉决定。

 

据统计,《附条件不起诉对象考核奖惩办法》实施以来,在接受帮教的32名附条件不起诉对象中,已有15人重新就业,7人重返校园,5人被高校录取。

 

孙芹和“蓝纸鹤”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秉承“无私关爱、精心呵护、开放创新、追求卓越”的理念,聚焦涉未成年人保护的每一个案件、每一项行动、每一道程序,用“检察蓝”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“蓝纸鹤”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先后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、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、全省巾帼文明岗等荣誉。

转自:江苏文明网